Archive for 九月, 2003

真愛

‧講師:林文良牧師
‧經文:申四:39-40;約十五:9~17
   
有一件事必須提醒眾信徒兄姐的是:本週三(十月1日)開始第四季新眼光靈修讀經的進度。根據這週教會公報頭版的記載──總共有950間教會每季索閱4萬本的新眼光讀經手冊,而我們教會也是其中的一間。盼望兄姐離開教會之前,記得人手一冊帶回家每一天配合靈修讀經。更盼望我們士東教會的信仰不落人後,能和全台眾教會信徒同步成長。請各團契單位會長──松年團契、姐妹團契、青少年團契的會長、主日學校長、聖歌隊隊長緊盯契友的靈性狀況,是否致意靈修讀經?!
   
列位兄姐,“愛”是甚麼?它的意義為何?人言言殊,譬如:夫與妻、父與子、或者每一位信徒兄姐的講法互異。東、西方或各民族的表達方式互異。《愛、生活與學習》一書的作者利奧‧巴斯卡力為著定義“愛”而做了一項試驗,看看人們對於“愛”的接受度如何?於是他買了好幾打的玫瑰花,站在街口,一支支地分送給過路人。果然,就如同他所預料的,多數人不敢從陌生人的手中接受玫瑰花,意思是不但不敢付出愛,連接受愛也不容易!後來,巴斯卡力到世界各地去觀察人們怎樣分享愛。他以香港為例,他看到以船為家的水上人家,船上所有的一切就是他們所僅有的,不過,船家們卻彼此樂於分享愛。
   
至少,我們從巴斯卡力的身上看到他如何努力去界定“愛”是甚麼。不過,許多哲學家乾脆不給“愛”定義甚麼,因為他們認為這世上沒有比愛更崇高的原則足以界定“愛”。
   
在這件事上,我也看到了人的軟弱,人往往以“人”(即自我或自私)的立場去定義“愛”是一種需要。譬如說:一個人認為對方愛不愛他,端賴是否有滿足他的需要。換句話說,一個人需要甚麼,“愛”就是甚麼。舉例言之,當一個人需要金錢時,金錢就是愛,對方給他金錢時,便表示愛他。無可否認地,許多時候你我所認定的“愛”就是停留在這個層面上。
   
今晨我們所讀的這段經文──約十五:9~17──乃耶穌離世之前真心相勸的一段話語。在這段經文裡,讓我們聽見很感人的一句話,是主耶穌親自告訴我們的:「我愛你們………」(9a節)那麼,耶穌祂怎樣愛我們呢?祂說祂如同天父上帝愛祂一樣(9b節)。這樣的話不禁令人聯想到三位一體上帝彼此之間愛的關係──子在父裡面,父在子裡面,聖靈出於父、出於子──上述的那種抽象之愛,有時令有限的我們費解!當耶穌來到我們當中說祂愛我們,這種愛絕非像三位一體上帝那種聽起來很抽象的愛,也絕非像前述人以自我立場為出發點的那種愛,而是具體的愛。
   
列位,那麼,耶穌怎樣愛我們呢?祂強調:「你們要常生活在我的愛中。」(約十五:9b)耶穌所說的愛是一種具體的愛,一心一意只為著對方,只為著世上眾人類,這是一種真愛。我們在禮拜中常唸的新的誡命說:「………我用新的誡命互恁,就是恁著相疼,親像我曾疼恁………」。“親像我曾疼恁”(我怎樣愛你們)這句話的意思不是一句過去式或現在完成式,而是你們要繼續不斷地在我的愛裡面。
   
《美麗天堂》是我個人看過令我印象深刻的一部紀錄片,影片劇情感動我的是在於它對恨與愛的寫實。《美麗天堂》描述以色列小孩與巴勒斯坦小孩彼此之間的接納與相處,以至於化解了憤恨,轉恨為愛。那種建立在愛裡的關係令人印象深刻!
   
耶穌要我們常在祂的愛裡面,領受主愛,藉著祂的愛的感動生活在祂裡面。列位,我們又當如何生活在基督的愛裡面呢?豈不是要遵行上帝的命令,遵行祂的旨意嗎?天父上帝要我們在每日的生活中遵行祂的命令,領受祂的愛,常在祂的愛裡!這是為人牧者要勉勵列位兄姐在世上應當活出的樣式。如此,你必過一個喜樂幸福的基督徒人生(約十五:11),這難道不是基督徒的記號嘛!
   
約十五:14~15告訴我們:凡遵行上帝命令的即是耶穌基督的朋友。耶穌是我們至好的朋友,祂視我們為祂的知己,不視我們為僕人。朋友是互相頃吐私衷,耶穌把從天父那裡所聽到的一切都告訴我們了!此外,我們得以靠至好朋友耶穌基督的名祈求父神,祂必應允,因為真正的朋友一定把我們所託付祂的事情當作自己的事情,盡力去辦好!
   
約翰福音這卷生命的福音書裡,耶穌即將為世人犧牲離世之際,祂給凡所有跟隨祂的人一項命令,就是要彼此相愛。在約十五:9~17裡,耶穌分別兩次強調這是祂的命令──我們應當彼此相愛,正如祂愛我們一樣。約十五:13說:「人為朋友犧牲自己的性命,人間的愛沒有比這更偉大的了!」這是世上有關愛最崇高的準則!在世上的耶穌則是根據這項準則教導我們也當如此彼此相愛,甚至更當以這樣的愛去愛他人!

九月28, 2003 at 12:57 下午 發表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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