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chive for 九月, 2005

使徒行傳查經──經文:徒二:14~36

士東教會週間查經禱告會
*日期:主後二○○五年九月28日(週三)晚間8:00
*經文:使徒行傳二:14~36
*講師:林文良牧師

~~~~ 使徒行傳查經──經文:徒二:14~36 ~~~~
◎使徒行傳二:14~47記述使徒彼得對於上帝的應許的演說。彼得爲使徒們的舉動辯護說他們是聖靈的工作使然,而不是像那些控訴者所說的是因為他們做了壞事的緣故,以此去拒絕上帝的工作。許多人聽了相信彼得的話,屬上帝分散的子民的人數加添了!

一、彼得即席演講(徒二:14~36)----
使徒彼得向在座出席者演講,糾正他們對門徒做壞事的控告,而支持自己的主張──正如他們拒絕聖靈,所以也同樣地拒絕上帝的彌賽亞,如今應當求告上帝的名,領受救恩的利益,也就是聖靈上帝所賦予的工作。
(1) 二:14 → 彼得站起來勸勉所有在座的出席者,並要他們聆聽及遵行他所說的話語。

(2) 二:15~21 → 彼得的辯解為維護那些用方言講話的人的純潔人格,此外,彼得把這事件認同舊約先知約珥的預言如今已經應驗了(珥二:28~32)。
1. 二:15 → 彼得保證在慶典當日所指定的時間之前,這些人並沒有飲酒。
2. 二:16~21 → 對於記載在約珥書二:28~32首先應驗的經歷,彼得把它看作是聖靈上帝的工作。
1) 二:16 → 『這情形正是……….』表示對已應驗之事的一種認同。
2) 彼得看待這些聖靈工作的事件為「末後的時期」的一部份(參閱彼前一:20;提前四:1;提後三:1)。
3)上帝用祂的靈內住信徒心裡,因而應驗“新的約”的應許(參閱耶卅一章;民十一:39;珥二:28~29)。這是“現在”或“現在 / 尚未”的階段。
4) 珥二:30~31(徒二:19~20)→ 描述“還未”來到的光景:主的日子的普世徵兆(參閱申卅二章)。路加沒有處理這項細節,因為他想要直接表明“凡相信的人”。
5) 珥二:32(徒二:21)→ 強調凡所有聽見者不是去拒絕上帝的作為,而是求告祂的人(參閱羅十:13)。

(3)二:22~32 → 雖然猶太人無視耶穌是彌賽亞的記號與神蹟,而把祂當作罪犯釘死在十字架上,然而,彼得證明藉著基督的復活及聖經的應驗,來宣告耶穌就是萬民求告的彌賽亞。
1. 二:22~23 → 描述耶穌的權柄很清楚地藉著所行的神蹟得以彰顯。彼得控訴那些以色列民官將耶穌當作犯人釘在十字架上,這符合並應驗上主的旨意。

2. 二:24~31 → 彼得敘述按照大衛在詩篇裡面所表達的預言,已經藉著基督的死而復活彰顯其彌賽亞神性,證明耶穌就是眾人所求告那一位!
1) 二:24 → 彼得通過復活印證耶穌的彌賽亞神性。
2) 二:25~28 → 彼得通過引用詩篇十六篇表明大衛所說有關耶穌獨特的話語,強化耶穌彌賽亞的神性。
3) 二:29~32 → 彼得根據歷史強調大衛(他是上帝的靈充滿的一位先知)知道本身所寫的不是關乎他自己,而是關乎將來後代中的一位,要用復活來印證祂,正如耶穌基督所成就的。

(4)二:33~36 → 彼得經過表述及印證(藉著大衛的話語)基督升天回到祂從天上掌管的寶座(詩一一○篇;詩一三二:11~13;代上廿八~廿九章;林前十五;24~28;弗一:19~23;西一:12~14)之後,彼得再度強調他們所拒絕的耶穌是大家所應信靠的主宰。
1. 二:33~35 → 耶穌已經升天回到榮耀尊貴的天庭與聖父上帝在一起,在那裡按照大衛所預言及應驗的應許來掌管,並通過聖靈的施予來分享三一上帝的救恩利益給世人。
2. 二:36 → 這位以色列人所拒絕的耶穌正是統管一切的基督彌賽亞,祂是人們所求靠的主。

◎ 討論與分享:
1.除了彼得講道以外,其他十一位使徒做何事?
2.末後的日子是指什麼時候?必發生什麼事?
3.彼得講道的主要內容是什麼?

◎CCIM的線上中文聖經網址:http://www2.ccim.org/~bible/index_b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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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經祈禱會有關祈禱的教導─主題:「祈禱的方式」<2005.9.28.>

本次課程是『祈禱的方式』系列的第三次,前兩次是有關進入密室做私禱的方式及個人隨時隨地作迫切默禱的方式。今晚禱告課程的主題是:「眾人同心的公禱」,它是一種「團體性的禱告」,意即無論禱告的方式如何,總不是自己一個人的事,而是與全人類或整個信仰共同體有關的。詩篇常提到:「我要在全會眾面前…………」(廿二:25);「我要在聚會中……….我要在會眾面前……..」(卅五:18);「在你子民的聚會中……………在你子民的盛大聚會中」(四十:9~10)。為使每一個人的禱告更加團體化,爲達到這個目標,我們應該喜歡和他人禱告、爲他人禱告,並依賴他人的禱告。

在新約中最典型的公禱經文記載在馬太福音十八:19-20裡:「○19我再告訴你們,你們在地上,如果有兩個人同心合意地祈求,無論求甚麼,我的天父一定為你們成全。○20因為,凡有兩三個人奉我的名聚集的地方,我就在他們中間。」你看,團體公同性的禱告,必定使主蒞臨其中(20節)。各位兄姐,在前幾次的查經裡,我們看到使徒們聽從主耶穌的話,聚集在耶路撒冷的樓房上,「他們聚在一起同心合意地專務禱告」,於是聖靈上帝就降臨在初期教會當中!

我願針對太十八:19-20這段經文,分享個人的幾點看法:(1)不要只單獨地閱讀20節,要和19節一起讀,因為這整段經文是在強調公禱的重要性。(2)只要人們聚在一起同心合意禱告的時候,主就在他們中間,強調耶穌的臨在。(3)【天主教思高本】「若你們中二人,在地上同心合意(同聲諧調),無論為什麼事祈禱,我在天之父,必要給他們成就……」,強調聲音的合一。因此,公眾的禱告除了需要同心以外,也需要同聲禱告,例如:韓國教會眾信徒一起開口禱告以前,先大聲呼求上帝三聲:「主啊!主啊!主啊!」然後會眾才同心開口禱告。

◎牧師實例分享:主後1986.4.14(主日)上午爲台中中會豐東教會建堂需要前往集集教會募款的例子。

◎各位兄姐回家後,請三思下列問題,激勵你個人的禱告生活───
1.主耶穌對門徒有甚麼應許?有甚麼條件?
2.你信不信「必為他們成全」?
3.你在公禱上學習的情況如何?

九月28, 2005 at 3:34 下午 發表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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