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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這樁事

‧講師︰林文良牧師
‧經文:創廿四︰3                                             
今晨的講壇信息並不是因為我們教會今年有許多對青年訂婚或結婚,所以錦上添花,而是婚姻本身也是一項教導,教牧與全體信徒都當看重講壇上有關婚姻的教導。
  
一般來說,基於我個人牧會的經驗,年輕人大都不會主動來找牧師談論有關交友找真愛、尋覓真正的另一半或婚姻意義的事情,除非男女雙方已經決定要結婚,才通知牧師知道,牧師也順勢通知他們要來上婚前協談的課程。
   
為什麼會這樣呢?時代不一樣了,不要說媒妁之言、父母逼婚或傳宗接代這類的事情,都是老掉牙的言論了!今日的年輕人自主性強,好似父母長輩或社會大眾都以為年輕人他們都夠成熟到在婚姻這樁事上能夠自我做主,也因此婚姻這件事也由不得別人為他們做主。然而,作父母的人,對兒女的婚姻,也不能完全依著他們而毫無信仰原則的堅持,畢竟婚姻是大事,沒有任何一位父母不希望兒女過著美滿幸福的家庭生活。
   
在聖經裡,婚姻是神聖的,因為是上帝在創世之初就已設立婚姻的制度,人不可存隨便不尊重的態度面對婚姻。
   
今天我們讀的這節經文落在創廿四章有關亞伯拉罕為兒子以撒成親的記載裡,讓我們印象最深刻的是亞伯拉罕為著兒子的婚姻大事尋求上帝的旨意,並且費盡心思才尋覓到適配的兒媳婦。此外,亞伯拉罕除了理智與感情的考慮因素以外,也一併把信仰因素列入考慮,這成為在座年輕人決定娶妻嫁人或列位兄姐決定娶媳婦嫁女兒的依循準則。換句話說,一個人的婚姻大事若不顧及理智、情感及信仰三者因素的話,將導致婚姻成為悲劇,甚至是造成破碎家庭的主因。
   
各位,婚姻絕不是突發性的,一男一女建立家庭要相處一輩子,牽涉到人際關係,而人際關係這部份又是最微妙的、最困難的,倘若不是出於男女雙方的意願、決志、委身、投入所有心力的話,恐難達成。婚姻的關係涵蓋男女雙方當事人、男女雙方的父母、整個家族與社會群體、整個教會共同體,在在都關鍵著婚姻的成敗與否,因此婚姻關係其實是很複雜的。
   
換個角度來說,現代失敗的婚姻例子多得不勝枚舉,婚姻危機也不是突發性的,除了上述最困難的人際關係造成惡化以外,好比雙薪或無薪家庭的壓力、夫婦兩人角色的不協調、個性的差異、不良的溝通起衝突一發不可收拾、不同的信仰觀、管教兒女態度的差異、性生活的不美滿、婚外情……等等,各樣因素日積月累最終瓦解婚姻幸福。
   
美國田納西州的一位巡迴法官米勒〈L. D. Miller〉在他長期執業的生涯中,處理過超過兩萬五千個以上的離婚案件,他毫不保留地表示在那些所有婚姻悲劇例子當中超過40%以上是由於肉體與心智上的不成熟快速成婚所導致的。
   
所以在婚姻大事中,我個人深深覺得最重要的因素是“擇偶”,也就是說要如何選擇一位共度餘生的婚姻伴侶來成家才是關鍵。我常常看見及聽見父母為著兒女的婚姻而煩惱訴苦,身為牧者我常勸勉他們要時時為著兒女的婚姻禱告再禱告。同理,我們當中的年輕人,雖然你們自主性強,然而婚姻這條路絕非靠一己之力,你更必須為著你的婚姻伴侶禱告,祈求上帝為你預備一位在將來一起建立基督化家庭的丈夫或妻子。
   
所謂「基督化家庭」並不是說它是一個完美無缺的家庭,而是一個以上帝為中心導向及有基督樣式的家庭,一個有信仰的家庭。「基督化家庭」是一個願意共同以上帝為努力學習的目標,以上帝的旨意為準則的家庭。
   
其實,對這個時候的亞伯拉罕而言最為關鍵,聖經說:「他一生所做的事都蒙上主賜福。」〈創廿四:1〉別忘了上帝應允亞伯拉罕及其後裔成為大國,上帝要使亞伯拉罕的名為大,萬邦萬族因亞伯拉罕而蒙福。可是現在亞伯拉罕的妻子撒拉已經過世了,他也已經老邁,兒子以撒卻仍未娶妻。亞伯拉罕仍有使命在身,就是為以撒娶妻,不是找迦南女子成親,他堅持以撒必須娶同族的女子作為妻子〈創廿四:3〉,目的為使他的家系血統單純,也因此使自己能夠成為一個獨特民族的祖先,符合耶和華上帝的心意,使祂應許的盼望能夠延續下去〈創廿四:7〉。
   
各位兄姊,娶媳婦或嫁女兒在上帝的眼光來看,絕不是一件任意隨便的事情,因為這也是上帝所託付給你在世上一份重大的使命。各位男女年輕人,你是否已找到真愛?你又怎麼知道你已經遇到今生的真愛?你是否確信你所遇到的今生的真愛就是你該結婚的對象,而他也願意與你共度餘生?
   
真愛正如今日聖歌隊獻詩歌詞所說的是出於那位「愛疼上帝」。真愛絕不是兩人一天到晚摟摟抱抱說:「我要愛你一輩子!」或說:「沒有你我會死!」;愛一個人也絕不是說:「我對你有一種很棒很溫軟的fu!」;愛一個人也絕不是告訴對方說:「你在性方面很吸引我!」。若沒有婚約基礎的性關係,這樣的關係絕不是真愛,他們彼此的關係反而是陷在險境裡。
   
從創世記裡,我們清楚知道真愛是來自體會我們人類的自我尊嚴及人格是由上帝的形像受造的,因此我們願意等待,直等到上帝為我們預備的某一位伴侶,他也願意了解你的人格及尊重你的尊嚴為止。就像耶和華上帝為以撒在他的本族當中預備了利百加的結果一樣,以撒等到黃昏在田間漫步默想這個時刻,而利百加就出現等候在那兒,準備成為他結婚的對象,冥冥中一切都有上帝祂親自的攝裡安排。
   
以宗教改革者約翰‧加爾文為例,一生直到卅二歲時才遇到教會裡的一位寡婦愛麗,與她結為夫妻,雖然只經歷短暫八年的婚姻生涯,但他一直很珍惜這段幸福的家庭生活。加爾文在教會裡教導過信徒許多婚姻禮儀及婚姻教訓,但他在婚姻家庭生活中的一致言行,留給後世美範。
   
各位兄姐,在你個人下定決心踏入婚姻坦途之前,再一次仔細思考你正在交往中或即將成親的對象,他〈她〉會是個好伴侶嗎?他〈她〉是否預備好維持這個家庭呢?他〈她〉會是個好爸爸或好媽媽嗎?你〈妳〉接受自己的孩子和這個人相似的樣式及性情嗎?他〈她〉是個有信仰的人嗎?
   
總之,在婚姻這樁事上,無論對年輕人而言,無論對婚家父母而言,應該多禱告且有所堅持,尋求上帝的心意,然後按照上帝的旨意奉為信仰圭臬,你的婚姻及家庭必然蒙受上帝賜福。

七月26, 2009 at 10:23 下午 發表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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